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5-04-09 19:51: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震慑作用,发挥司法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意识。4月9日上午9时,彬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彬州剧院对被告人张某犯贪污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由彬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向丽担任审判长,与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彬州市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刘晓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市人大、市政协、各机关单位及各镇办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等1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张某被借调至彬州市卫健局工作期间,利用其担任财务人员的职务便利,通过直接从卫健局账户违规提现、将公款转至自己银行卡、将公款转付他人、收取诊所押金等方式,将彬州市卫健局189万余元由本人实际控制并支配,其中163万余元用于单位公务支出,其余26万余元公款被被告人张某侵吞。
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就被告人因犯贪污罪付出的法律代价、经济代价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了当庭教育。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现场气氛严肃、程序规范。合议庭合议后,对到案证据进行了当庭确认,该案择日宣判。
此案的公开审理,通过“庭审+教育”模式实现了惩治与预防、司法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了刑法的特殊预防功能,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彬州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捍卫法律尊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 叱干亚婷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