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5-01-05 01:40:32
北京公租房到期后,承租家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承租家庭应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续租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个人的身份证件、家庭成员的证件及相关情况、收入证明、缴纳社保或公积金等情况材料。
提交申请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包括收入、住房等情况。
复核通过后,住房保障部门会公示申请人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结束后,如果无异议,承租家庭将与公租房产权单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完成续租手续。
如果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应在合同期满后退出公租房。
拒不退出的,产权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住房。
对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腾退的家庭,租赁合同期满后会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租金按照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
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并可能记入信用档案。
建议承租家庭在合同到期前尽早准备续租材料,并严格遵守公租房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合法租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