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5-01-11 12:38:22
法定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以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这种辩护活动是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的,并与控诉相对立。
具体来说,法定辩护有以下几种形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其他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
通过辩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有效地反驳控诉,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有可能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