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5-01-09 18:25:38
正式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标志着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式开始,是后续侦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的基石。
正式立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案件必须属于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各自的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在正式立案前会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会依法制作立案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决定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立案后,案件将进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依据立案通知书展开侦查工作,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最终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