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4-08-01 08:03:05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在第一个问题上就会争议非常大,即双方是劳动关系吗?
只有当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才适用劳动法领域的相关规定,才会产生劳动法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则需要适用其他的法律规定。因此,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对劳动争议案件是非常重要的。
在实际生活中,通常当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可以直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而当双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时,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就比较重要了。所以,今天我们说的确认劳动关系,就是针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2005年5月25日生效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在司法实践中,用来确认劳动关系的一个基础性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要件标准:
第一,从主体上,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即一方是自然人劳动者,一般指已经年满16周岁,尚未到达退休年龄,且具备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一般指公司、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一般来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肯定不属于劳动关系;员工与公司这种是最符合劳动关系主体特征的;而公务员与现役军人这类显然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第二,从劳动管理上,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这是劳动关系与其他关系区别最显著的特征,即劳动者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从事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而且劳动者在提供了用人单位要求的劳动后,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对应报酬的。这一点怎么理解呢?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举例说明,公司会有具体的规定,设定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工作岗位有不同的工作要求;在不同岗位的员工需要根据公司的规定完成本职工作,这就是公司对员工进行用工管理;而当员工按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后,公司就应当发放约定的工资。即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这一过程中得以体现。
第三,从业务构成上,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不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显然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
在实践中,一般都是根据上述三个方面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用以确认劳动关系。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关于员工招录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记录、员工考勤记录的举证责任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而无需劳动者来举证。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兴职业,在实践中也引发了劳动关系确认的一些争议和难题,如自由快递员、个人主播等。对于这类案件的确认劳动关系,证据的要求与诉讼技巧的要求,都是相对来说较高的。我们的司法实践也在随着实际生活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但是,基本的原则和标准还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