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5-01-05 10:34:11
个人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
如果无法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则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在每月十五日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包括职工个人应缴部分。
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月代扣职工个人工资的1%。
代扣的失业保险费和单位本身缴纳的2%的失业保险费一起存入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
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不超过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建议: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确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以保障失业人员能够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的官微官网等渠道了解并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