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5-01-05 09:47:31
申请安居房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2. 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依照《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 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流程
在线办理
进入【海易办】微信小程序。
搜索【安居房】,选择【海好办-安居房资格申请】。
选择符合的条件事项,点击进入。
点击页面右下方的【在线办理】,查看材料清单并准备所需材料。
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
提交材料
《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本。
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如适用)。
在海口市缴纳的连续两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记录(如适用)。
审核与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核查。
审核合格的,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站公示15日。
轮候与选房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
签订合同与办理产权证
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房地产证。
请根据您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进行申请,因为不同城市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