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4-12-31 09:35:58
安置房评估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的选择应公开、透明,可通过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确定。
准备必要的资料,如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
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测定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并拍摄反映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综合分析相关资料,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依据。
评估人员根据收集的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并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格。
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复核员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评估方法可能包括:
市场比较法:将估价对象与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并进行适当修正。
成本法:计算估价对象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
收益法:预估估价对象未来的净收益,并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
假设开发法: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
基准地价修正法:在政府确定公布的基准地价地区,根据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的客观价格。
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这个价格通常基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并考虑到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评估报告是评估过程的最终产出,为拆迁补偿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