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5-01-18 21:50:31
青岛市遗属补助标准如下:
每人每年42590元。
抗日战争时期:每人每年41281元。
解放战争时期:每人每年41161元。
解放后:每人每年41041元。
每人每年9828元。
每月700元。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45元。
每人每月540元。
建议:
具体遗属补助金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财政局的最新通知。
对于不同情况的遗属,如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补助标准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具体条件进行申请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