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4-08-26 10:17:53
我不是药神
《我不是药神》是2018年上映,由新晋80后年轻导演文牧野执导的一部国产剧情片。上映一年以来,该片获奖无数,曾获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两岸华语电影奖”,第55届台湾电影金马奖多项提名,并以30.75亿的总票房成绩占据内地电影总票房的第七位,硕果累累,成绩骄人。该片因其紧扣生活现实,反映现实问题,从而引起观众强烈反响,大获观众好评,并在社会医疗制度、立法思维上影响深远,是一部当之无愧的、具有深厚社会价值的好电影!
我不是药神
讲述电影之前,我们简单地了解一下影片的真实故事原型。《我不是药神》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原型是一位名叫陆勇的慢粒白血病患者,一位小有资产的企业家。2002年,他被查出患有白血病,从此便依赖一种瑞士进口的天价(一瓶20000多元)抗癌药续命。短短两年,药费花了70多万,这对一个当时收入不菲的小老板来讲都已经成为一种不小的负担,更别说那些收入低微却染上白血病的市井小民。
我不是药神
意识到病魔给普通小老百姓带来的重大压力后,陆勇开始以身犯险——帮白血病人代购印度仿制药,这种仿制药和真药具有相同的药效,但是价格却比瑞士进口的便宜了十倍,这个过程,陆勇没有靠代购赚取病人的差价。2015年,陆勇被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过程中,300多名白血病患者联名请愿。1月27日,检方撤回起诉,29日,陆勇无罪释放。
我不是药神
了解故事的原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影片的剧情和用意。那么下面我就来深度了解一下《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
我不是药神
首先,来讲一讲电影的剧情吧。在上述原型的基础上,电影做了一些夸大和发散,以电影的角度和方式充实了故事原型,使真实故事更具观赏价值和让人思考。故事讲述的是靠贩卖印度进口保健品的主人公程勇,经人介绍,遇到了一个发财商机,那就是利用他会走私的便利,从印度走私一种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给病人卖。这种名叫格列宁的抗癌药在国内的市场被瑞士的诺瓦公司垄断,但因其独特的制药秘方和国际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使得他们有资格大发病人的横财。出于对违法犯罪的恐惧,程勇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拒绝了造访病人吕受益的请求。但是生活的窘迫,贫穷带来的无能为力,使得程勇愿意铤而走险。他终于拨通了吕受益的联系电话,走上了买药卖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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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一开始通过对程勇生活所面临的困难展现,为他对贫穷病人的同情埋下了伏笔,正是因为曾真切的感受到贫穷带来的无助,所以他愿意去帮助需要他的那些因病致贫的白血病人。程勇初次卖药的初衷是为了赚钱,放弃卖药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所以在捞到一大桶金后,他决定洗手转行,回归正途,一个人拿着从病人那里赚来的钱,开起了工厂,当上了小老板。一年后的程勇和病人队友的变化天壤地别,程勇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可没有药的吕受益却选择用割腕来结束这一切。程勇没想到自以为是的“改邪归正”害惨了这么多人,又结束了多少人的生命。于是,他决定再次卖药,不同的是,这次他不再以盈利为目的,原价卖出,纯属公益,甚至在印度市场只能买到市场价2000元的药的时候,他还是只卖500,并把药卖到了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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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程勇原价买进卖出的行为是在做公益活动,那么他后面的赔钱行为就是在做慈善了。最后,程勇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被警察抓获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送去监狱的路上,白血病人自发地站满了道路两旁,并摘下他们防止细菌的口罩。这里与前面程勇强行让病人摘下口罩的情节形成呼应,病人戴口罩是为了阻断有菌环境,还通过吕受益的层层口罩强调了口罩对一个白血病人的保护。但故事到最后,他们自发的取下了口罩,是对“药神”程勇的无声感激,看得人声泪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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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来说说电影的所表达的主旨吧。很明显,这部电影是对医药行业的天价药行为一种掷地有声的批判和声讨。相信很多人都为患者奶奶向刑警曹斌的那段求情剧情所动容吧。“谁家能不遇上个病人,你就能保证你这一辈子不生病吗?我们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行吗?”不得不讲这一段真是戳中千千万万个观众的泪点,特别是那些曾被疾病折磨过的家庭,如果没有疾病的纠缠他们本可以过得幸福开心的,但只要有人得了大病,就真的足以击垮一个平凡普通的家庭。
我不是药神
我们总是在宣扬人人生而平等,可有些事生来注定就是不平等的,社会贫富差距的悬殊是每个人出生就注定的不平等,害了“穷病”的人不仅得不到的平等对待,反而是无良商人的乘人之危,继续搜刮,这是怎样的一种残酷现实啊。格列宁的专利当然应该被合法保护,但是它应该认识到药物的特殊性,它的目的是为了拯救生命,所以应该有一个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平衡。穷人已经够可怜了,得了癌症的穷人就“怜”上加“怜”,生活富足,站在社会最顶层的医药届大佬们,不仅没有考虑病人的困境,反而是哄抬药价,使穷人为了活命倾家荡产。生活已经不易,为什么他们还要遭受这种无声的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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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电影还在引人深思的一个问题是,“法”与“情”的关系。影片中,程勇应该是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吧,尽管为了完成“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重担,他冲破了法律的桎梏,走私贩卖药品,但心里一直都是担惊受怕的。为了赚钱,他理所当然地说服刘牧师,“为了救人而违法有什么错?”可笑的是,他自己却因为害怕事发而逃避转行。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相信大家都听得有些小心翼翼,因为这是很容易过不了审查或被和谐的啊,但好在审查者没有孤立地断章取义。每个人心里都有个价值衡量,在程勇这里,他衡量过自己做的事情既救了别人也救了自己,情理上他可以说服自己,但是法理上,他就是在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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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激烈的内心斗争和所见所闻所经历的,程勇终于坚持了自己的选择,站在情理这一边,抛下冰冷灰色的法理大胆去救人,哪怕会断送自己的前途甚至是生命。曹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执法者,当法理和情理出现价值冲突的时候,他在重压之下依然坚持站在病人的角度去执法,所以他没办法做一个像他们局长一样的冷血执法者。而他们局长就不一样,只知道所谓的服从和守法,依然坚持法大于情的尚法者,丝毫不给情理的面子,给人一种刻板,固执又没人性的形象,这是在角色设置上表达了对法律冰冷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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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来谈一谈这部电影的社会意义和艺术手法。这部电影的社会价值有目共睹,不仅代表穷苦癌症病患者发生,还揭露了无良天价药商人的丑陋嘴脸,那些冠冕堂皇的衣冠禽兽,总是振振有词地在批判制造销售假药的社会危害,却不知道自己才是吸食人血的社会败类。电影最后罗列了世界各国范围内的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细致到格列宁的价格规范并纳入医保范畴的过程,这些是陆勇抗癌药物代购案对社会的影响。
我不是药神
本片将这个故事搬到大荧幕,让更多的人知道,并用电影的表现手法使故事更加饱满生动,继而发人深省。我想这部电影是对构建法治社会大时代背景下的一种善意提醒,提醒执法者不要成为制度的奴隶,更不要拿着法律的武器耀武扬威;提醒立法者,要从立法层面弥补法律的漏洞,给予法律更多人性关怀;提醒医疗机构制药卖药行业,讲究职业道德。程勇是“药神”,是部分白血病患者家庭的“药神”;程勇不是“药神”,因为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他不是万能的,更多贫穷病患者的“药神”,还要靠社会的力量去缔造。惟愿所有正饱受病魔折磨的患者都能吃得起药,看得起病,早日康复!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