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5-01-13 04:41:01
审计违法现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各级党委或政府未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干涉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各级党委或政府未及时解决审计机关的实际困难或问题。
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审计。
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或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
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拒绝、阻挠审计人员检查有关资料或资产。
拒绝、阻挠审计人员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未给予协助。
威胁恐吓、打击报复、陷害审计人员。
拒不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
各级党委或政府未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
被审计单位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未负责领导或组织审计整改工作。
离任被审计领导干部未积极配合原任职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
有关部门或单位未认真核实查处,并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审计机关依法移送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的查处结果。
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未认真研究,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或规则,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定。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未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未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屡审屡犯。
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拒绝、阻碍审计检查。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转移、隐匿违法取得的资产。
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
未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
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结余资金未上报财政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年底结余过大。
非税收入预算编报不够准确。
虚报项目编制年度预算骗取财政资金。
未经财政备案,使用以前年度基本支出结余资金。
项目结余资金挂账超过5年,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结余未计入事业结余,导致决算报表数据不实。
项目结余资金长期在应付款挂账。
财政补助结余与非财政补助结余未分项列示并清理。
未及时安排使用结余资金。
私存私放财政资金。
事业单位取得的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财政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收支业务未按规定纳入统一账套核算。
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
违规擅自改变部门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或期限。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或标准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未向价格、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收费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申请。
行政事业单位擅自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延长收费时限进行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采取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价格、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收费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行政事业单位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标准或范围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
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
串标:事先知道所有投标人,一般是投标人互相串通,也可以和招标人串通。
陪标:预先确定意向中标单位,为达到三家报价要求,由意向中标单位邀请其熟悉或相关的单位进行陪衬,达到中标目的。
围标:事先不知道哪些人投标,然后联合其它几家或多家公司,将报价控制在一定范围,确保某一家公司中标。
故意流标:以不足三家、不合格不合规为名,宣布招标不合格,直接流标。
私开标书:没有监督人员,采购员自己开标、记录、整理标书,存在幽灵标书。
询标误导:投标商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