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诗‖幸有心期当小暑·葛衣纱帽望回车
2023-07-07 09:32:52
更新时间:2025-01-11 09:53:22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 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这种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的,居间人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的主要特征包括:
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委托人须向居间人支付约定的报酬,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居间合同是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居间合同广泛应用于房屋买卖、产能指标置换等多种交易场合,居间人利用自己的信息和资源,为委托人牵线搭桥,促成交易,从中获取合理的报酬。
建议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居间服务的范围、报酬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